番茄属于茄科植物,引入中国后,由于形似红柿子,又是来源于西方,因此称之为西红柿。在十六世纪,在英国有一位公爵,他的情人是伊丽莎白女王,一次到南美去旅游,发现了番茄这种色彩诱人的植物,并深深地喜欢上了它,他把番茄带到了英国,送给了女王,以表情意,此后,番茄又有了别称—“爱情果”、“情人果”。
有史料记录,番茄本名为“狼桃”,是一种野生植物。据说西红柿具有毒性,成熟时颜色鲜红,十分诱人,但是还是没人敢尝试吃一口,最多也只把它放在家中欣赏而已,因为谁都不敢冒这个被毒死的险。直到十七世纪,法国的一名画家十分喜爱番茄,并时常刻画它,有一次,他实在抵挡不住番茄的诱惑,明知有毒,还是吃了一个,感觉酸中带甜、甜中带酸,美味至极。然后他忐忑地等待死神的召唤,可最终他的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。于是,他兴高采烈地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了他的所有朋友们和邻居,不久,整个西方国家都得知了番茄无毒这个信息。
从此,人们发现在西红柿中含有很高含量的维生素及其他营养物质,将它从院子里搬入了菜园中。西红柿出现在人们的水果盘中,成为了一种美味多汁、酸甜可口、鲜红诱人的“水果”。等到了十八世纪,西红柿“登上”了人们的餐桌,成为了色彩鲜艳、味道酸甜的菜肴。在家常烹饪中,番茄菜肴受到了男女老少的青睐,有红色果、金苹果、红宝石之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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